家政企业经营模式分类:分为员工制和中介制两种
(一)员工制经营模式管理的:
◆家政员工作内容、范围、要求和考核办法由雇主与家政公司协商确定;
◆家政员由家政公司单方决定选派,不由客户挑选;
◆家政员的工资由公司发放;
◆公司服务费用标准是每月按工资的1.5倍至2倍收取,此费用中包含服务员工资、保险费、公司管理费等;
◆合同履约金按工资的2倍收取,合同期满退还。
(二)中介制经营模式管理的:
◆家政员工作内容、范围、要求以及选聘和调换由雇主与家政员协商确定;
◆家政员管理、考核及工资待遇由雇主决定和发放;
◆家政公司负责提供健康真实的服务员人选;
◆公司中介费按所选级别家政员的最低级别工资标准的2倍收取。
(三)、具体情况管理办法
◆中介制和员工制推荐家政服务员应由各方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来确定(可参照市协会制定的合同指导范本);
◆非书面协议的介绍服务:服务内容面谈协商确定,具体收费各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