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受台风“海马”影响,深圳全市进入台风紧急防御状态,全市停工停市停业停课。在这场大风大雨中,家政行业在执行“四停”中遇到了不少问题:住家的保姆以全市“四停”为由拒绝为雇主提供服务;而不住家的钟点工却因不了解政策,在上班的途中被树枝划伤,医药费不知该找谁要。
家住福田某小区的李奶奶向记者抱怨,21日早上,家里的保姆顾阿姨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起床为他们老两口做早餐。当日7时许,李奶奶起床后,见保姆顾阿姨还没起床,以为她生病了,敲开门一看,顾阿姨躺在床上玩手机。李奶奶请她出来做饭,不料顾阿姨回答说,全市各行业都放假一天。她也放假,不提供服务。
与李奶奶家的保姆顾阿姨不同,钟点工柴阿姨并不知道台风天“四停”的通知。像平时一样,她骑着电动车到雇主柳小姐家工作,不料在上班路上,被倒地的一棵大树的树枝划伤了右腿,她去诊所包扎伤口开药,花了几百元。柴阿姨特别想知道,她是否算工伤,她的医药费用是不是能找雇主报销。
李奶奶家的保姆顾阿姨和柴阿姨一样,都是从正规家政公司找的服务人员,对台风天这些工作人员遇到的问题,家政公司的看法如何呢?记者采访了园岭的一家老牌家政公司负责人李女士。对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李女士表示,她认为台风天保姆顾阿姨休息是正常的;而钟点工柴阿姨在上班途中受伤,也应该找雇主赔偿。
家政公司负责人李女士说的是否正确呢?记者采访了资深律师刘川先生。刘律师表示:李奶奶家的保姆顾阿姨不为雇主提供服务是错误的。顾阿姨本来就是住家保姆,她的工作不需要外出,不受台风天气的影响。台风天停工是为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并不是法定的节假日,住家保姆拒绝提供服务没有法律依据,李奶奶可以让顾阿姨在其他休息日把这天的劳动补回来。
对于钟点工李女士在上班途中被树枝划伤,刘律师则表示,这个问题稍显复杂。“如果是因为她自己不知道‘四停’的通知,她就应该找划伤她的树木的管理人索赔。”刘律师表示,台风天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同地方的树,管理方不一样,索赔时要搞清楚,譬如路边的树管理方一般是园林部门,而小区里的树一般是物业公司。而如果她知道‘四停’的通知,但雇主不允许她停工,则雇主要负相应的责任。”